申报通知
关于开展泾河新城2024年第三批秦创原及科技政策申报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快产业聚集,助推高质量发展,泾河新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秦创原及科技政策申报兑现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,内部管理制度健全,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、规范,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;
(二)除特殊要求外,原则上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、税收关系、统计关系等均在泾河新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三)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,没有行政处罚记录。
二、申报范围及政策
(一)《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》第九条、第十二条
(二)《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(修订版)》即申即享类、第十四条
三、政策责任部门及联系人
责任部门: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(泾河)工作部
联系人:李鹤
联系电话:029-36385138
四、申报和认定流程
(一)申报《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》企业请登录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网的“政策兑现”服务专区进行申报(系统网址:http://zw.xixianxinqu.gov.cn/),详情请咨询政策联系人;
(二)申报《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(修订版)》的企业,请按照顺序将每个资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(一个资料编号对应一个PDF文件),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50072306@qq.com,详情请咨询政策联系人;
(三)纸质版材料要求:在政策初审通过后,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及政策联系人要求编制纸质版材料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(胶装);
(四)申报时间:2024年12月30日-2025年1月10日;
(五)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企业承诺书,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有效,杜绝夸大不实、弄虚作假;
(六)政策兑现年度曾有过行政处罚记录(除警告外)的企业不得享受当年的政策奖补;
(七)同一家企业的同一项目、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扶持政策奖补规定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予以奖励,不得就同一事项、同一项目重复申报;
(八)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于虚假申报、套取管委会扶持资金的企业,失信行为将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追回相应扶持资金并追究企业相应法律责任,管委会未来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其他政策申请。
附件:1.《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(2024年修订)》.pdf
2.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申报指南(修订版)最终版.pdf
3.泾河新城泾河湾院士科创区产业扶持专项政策(修订版)申报表及承诺书.rar
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(泾河)工作部
2024年12月30日
上一个案例: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答辩评审事项的通知(第三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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